本报15日刊发《变了味的“宏志班”》一文后,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不要让“宏志班”变了味
本报15日刊发《变了味的“宏志班”》一文后,引起较大社会反响。许多读者呼吁———不要让“宏志班”变了味
本报15日刊发《变了味的“宏志班”》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日前,一些家长、学者、教育界人士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一中对不够分数线想上“宏志班”的学生,收取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费用,对此,大家大致上有两种态度:少数人觉得正常;大多数人表示气愤,呼吁不要让“宏志班”变了味。
瀍河回族区一位姓王的学生家长说:“‘宏志班’的教师配备得很好,管理制度严格,所以我们想让孩子在‘宏志班’上学。可是孩子分数不高,既然学校有这种收费制度,我们也只有多掏些钱了。”说这话时,王先生多少有些无奈。
洛一高校长李明说,洛一高“宏志班”学费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提供补贴,市一中“宏志班”学生则是由学校补贴,学校毕竟财力有限,而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允许收取一些费用。
与上述观点相反,更多的人表示气愤,认为应该进行批评。
涧西区一位姓杨的学生家长说,宣传时称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但实际上只要多交钱,就能进“宏志班”。
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学生。
洛阳大学社会学教授霍华民认为,利用办“宏志班”之名,行收费之实,这种做法令人震惊。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办教育也可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但是,“宏志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班级,更应该注重社会效益。
洛阳大学经济学教授白选杰专程来到报社表明看法。他说,办“宏志班”,对优秀的贫困生不收费或少收费是件大好事。
办“宏志班”的做法是高尚的,它体现了国家对这些学生的关爱,深受社会的好评。如果通过收费让不符合“宏志班”标准的学生进入“宏志班”学习,这必然影响到“宏志班”的教学质量。如果一些学校打着“宏志班”的名义高收费,那绝对是错误的。
本报记者 孙利华 实习生 廖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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