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我市查处一批制售伪劣食品的商家
本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7月到10月,在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下,市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粮食、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和儿童食品等卫生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净化了我市食品市场。
擅自扩大生产范围,严惩!
9月27日,卫生监督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位于西工区的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锌硒宝片、龟甲胶颗粒、鹿角胶颗粒、亮嗓胖大海含片、复方甘草片、花红颗粒、健胃消食片等10种产品。
12名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包装间门敞开着,苍蝇乱飞,生产车间白糖、淀粉随地乱放,车间窗户玻璃上积尘较厚,3名从业人员未穿工作服正在岗操作,生产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妇乐康冲剂、驴胶补血颗粒等的产品说明书标注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且未经化验随意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市卫生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立案查处对其罚款6万元。
白面添加剂超标,处罚!
9月24日,市卫生局对洛龙区某面粉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今年上半年,市卫生监督中心监督人员对全市18家面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抽检。经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洛龙区某面粉公司生产的一批“特一粉”被发现过氧化苯甲酰含量为每千克0.098克,超过国家标准过氧化苯甲酰最大使用量每千克0.06克的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市卫生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不合格面粉并销毁,同时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理。
无证制售瓶装水和饮料,违法!
8月,市卫生局组织监督人员端掉了一个位于市博物馆后西小屯村内的无证制售瓶装饮用水和饮料的黑窝点。
自2004年年底以来,洛阳市天宝食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天宝牌瓶装饮用水及饮料。
卫生监督人员当场销毁利用添加剂勾兑而成的饮料2730瓶、“碧水蓝天”和“纯真年代”瓶装饮用水125件共计7700余瓶非法产品。
盗用名牌商标饮料,没收!
8月,栾川县工商局接到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和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市场上有假冒“统一”商标的饮料出售。工商人员立即对市场上销售的涉嫌假冒“统一”饮料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栾川县城销售的“统一”绿茶涉嫌构成商标侵权。
经立案调查,该饮料系经营者曹某从洛阳市一家酒业公司购进,截至8月9日,曹某共购进“统一”绿茶、冰红茶、鲜橙多238件。在工商人员进行检查时,曹某已销售186件,涉案总值为4650元。
栾川县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没收其饮料52件,并对曹某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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