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中学2021年秋季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各年级:
全国脱贫攻坚已经胜利结束,巩固脱贫成果成为重中之重。
最高3000元/生/年!运城中学2021年秋季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公布
运城中学2021年秋季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各年级:
全国脱贫攻坚已经胜利结束,巩固脱贫成果成为重中之重。为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继续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教育资助,确保全校教育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盐湖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盐湖区教科局所发《运城市盐湖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盐湖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我校2021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工作即将启动,现将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认定办法及资料递交等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两档发放,标准一:3000元/生/年;标准二:1500元/生/年;分春秋两季发放。
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1600元/生/年。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中各项要求,家庭情况属于中情况之一的都可申报。和残疾学生。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购置和使用高档消费品。
满足上款五条,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条件
1.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残疾学生;
5.孤儿;
6.非上述五类重点保障对象,提供能证明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相应材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享受困难学生资助
1.不具有运城中学正式学籍的学生;
2.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学生或监护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或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4.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三、认定办法
1.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提供“国家扶贫系统App困难家庭认定截图;或扶贫系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成员信息情况统计表”,并加盖乡镇或以上国家扶贫机构公章。
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提供含有监护人姓名且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原件。
3.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证件原件。
4. 残疾学生 提供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残疾证”原件。
5. 孤儿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孤儿证原件;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6. 其他情况 非上述五类重点保障对象,除提供能证明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的相应材料外,并提供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资料,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入户走访调查。
四、资料递交
一、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报,申报前期需递交:
1.学生个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表1份;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申报的属于以上重点保障5类人员“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特困供养”学生要签自愿放弃申请。
学生资料递交时间截止9月27日下午6点前。
运城中学德育处
2021年9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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